足迹
你是人间的绝景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2章 权瞳 二(第2页)

至少刀功倒是甚好。

一只新鲜野兔,从剥皮到拆骨,手起刀落,干净利落,没有半分拖泥带水,只要手稳,不论剑还是刀,都没有什么差别。

只是生火的时候,略微顿了片刻。

纯质阳炎——他使起来倒也还行。

用来生火,着实是好用的。

火舌舔上干柴,噼啪作响。王权富贵垂眸看着灶膛里跳动的光,难得生出一丝不确定来。

说起来,活了十七年,从未给谁做过餐食。

从前进食,于他而言不过是为了维持体力与生命的一道程序,冷的热的、咸的淡的,并无分别,不过是入腹之物。

父亲不曾在意过这些,他自己也不曾。

但现在不一样了。

灶上的水咕嘟咕嘟地滚开了,热气蒸腾着漫上来,模糊了他片刻的视线。

——应该能入口吧。

他这样想着,握着汤勺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些。

等了会,拿起勺子,舀了一点汤汁,尝了尝。

……

也不是很难。

能吃。

或者说,比起让她开心,这件事本身并不难。

难的是从前没有人让他生出过想要尝试的念头——当一颗心从来不曾为谁动过的时候,万事万物都可以是无关紧要的。

一只兔子应该能喂饱清瞳。

不过,是不是该配些素的。

中午带清瞳出去吃吧,再买点菜。

王权富贵将汤盛进碗里,端着转过身,便看见厨房门口探进来一颗毛茸茸的脑袋。

清瞳不知何时醒了,披着一件外衣,头发还是乱糟糟的,站在门口,像做贼一样只露出半张脸,正偷偷地往里看。

被他发现后,她立刻缩了回去。

过了片刻,又探出来。这回索性不躲了,扶着门框站在那里,眼睛亮晶晶的,鼻尖微微翕动着,像一只闻到香味便不肯走的小动物。

……少爷。

不是叫你睡吗。

王权富贵的声音淡淡的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